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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1年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1-09-23    人气:3364    来源:原创

各区县市教育局,市直学校:

2021年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。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,经研究决定,我市评选一批2021年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   一、评选对象及条件

(一)先进单位

评选对象:各区县市教育局、各考点学校。

评选条件:1.严格执行省《2021年高考考务工作手册》以及其他高考有关工作要求,考试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高、严格履职,作风优良;2.考点标准化建设符合要求,设备齐全,运行和维护良好,监控无死角,试卷保管(保密)室符合保密要求,报送数据准确及时;3.考点组考机构健全,各项管理制度完善,服务保障有力,岗位培训到位,安全保密落实到位,考试管理规范到位;4.在2021年高考报名、体检、试卷保密和组考等工作中基本无差错。

(二)先进个人

评选对象:省《2021年高考考务工作手册》中明确的考点监考员及其他主要岗位(考务组、保密组、保卫组、设备组、宣传组、身份证核验组、信号广播组、视频监控组、后勤组)工作人员。

评选条件:1.遵纪守法,公正廉洁,师德高尚,原则性强,严格执行省《2021年高考考务工作手册》的要求,敢于制止考试违规行为;2.岗位业务熟悉,责任心强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;3.关爱考生,积极为考生服务;4.所负责考试工作无差错。

二、评选原则及流程

(一)评选原则

评选推荐工作必须遵循符合条件、优中选优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坚持以政治表现、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。其中监考员推荐比列占总数的的三分之二左右,其他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。

(二)评选流程

本次评选以区县市为单位组织(市直由各学校统一组织)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、逐级审查和考核的办法。各地(校)对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查、公示并汇总上报市教育局。推荐的候选对象应在考点和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。

市教育考试院结合省市日常管理工作、巡考工作等情况逐一进行审查。对审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取消资格,空缺名额不再填补。推荐的候选对象须按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、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(一)奖励设置。本次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,对评选的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奖牌(证书)。

(二)名额分配。先进单位各地可推荐1个,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。已推荐参与省级优秀考区、考点及优秀监考员不参与此次评选。

(三)报送须知。要按照评选要求及分配名额进行推荐,并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有关表格(附件2-4)报送市教育考试院。联系人:钱俐岑,联系电话:7718568。

 

 

常德市教育局

2021年9月1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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